基于系统化培养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践研究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长三角地区已率先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向高端制造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职业结构也产生了重大变化。社会对创新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进一步促进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中职与高职、中职与本科的衔接,是构建现代职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常州市中、高职衔接创新工程》实施方案,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数控技术应用中职专业,率先与常州工学院的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本科专业实施了“中职+本科‘3+4’”衔接试点项目,实行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分段培养。
一、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不足
1.中职教育的吸引力不强。目前社会对中职教育的认识不足,对知识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的评价仍然存在偏差。社会普遍认为职业教育培养的是“职工”,高等教育培养的是“干部”,没有普遍认同“技能型人才也是人才”的观念,导致成绩优秀的学生不愿意进入职业院校。尤其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高等教育扩大了招生规模,职业教育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的生源环境更加恶化。
2.高技能人才培养途径单一。高技能人才培养有两条途径:一是职业院校;二是工矿企业。目前中职高技能人才进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的途径较为狭窄,难以满足学生自主选择、多元发展的需求。高职教育丧失了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特色,部分具有较强实力的高职院校或升格为本科院校,或被本科院校合并,进一步压缩了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渠道。企业存在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对职工技能培训的经费投入不足,弱化了原有企业的培训功能,没有承担应有的培训责任,影响了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3.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层次略低。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是目前我国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渠道,导致高技能人才培养层次较低的因素有三个:一是生源层次低。选择职业教育往往是学生和家长的无奈之举,只有成绩处于中下游的学生才会报考职业学校,影响了技能人才的整体素质。二是优秀教师少。一个优秀的职业学校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技能水平和教学水平,但职业教育的教师待遇差、任务重、地位低,无法吸引优秀师资来校任教。三是职业教育课程设置学科化,专业设置不合理,评价标准不独立,对职业教育的系统性和科学性研究不足,与社会经济、行业企业的对接不够,导致毕业生的社会竞争力不强,缺少进入应用技术本科乃至研究生阶段的通道,与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不相适应,更无法满足产业转型的需要。
二、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系统化培养的措施
1.合理制订“中职+本科‘3+4’”模式的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衔接。培养目标的衔接是“中职+本科”衔接的前提,也是课程衔接的基础。原则上应由本科院校牵头,联合中职校、教科研机构及相关行业、企业人员,通过市场调研、职业分析和教学分析,共同探讨企业就业岗位对中职和本科两个阶段的职业能力要求,从而制订“中职+本科‘3+4’”模式的七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方案。中职阶段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既具有较扎实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又具有较强专业实践技能的准高级应用型人才;本科阶段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创新品质和岗位核心能力,掌握本科专业基础知识、应用方法和基本技能,在行业生产一线的高级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中职+本科‘3+4’”模式的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了人才培养的规格、中职和本科不同阶段的目标、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较为科学的课程体系,为实现“中职+本科‘3+4’”中高职模式的有效衔接明确了方向。
2.合理重构“中职+本科‘3+4’”模式的课程体系,实现教学内容与课程的衔接。按照“中职+本科‘3+4’”各阶段的人才培养目标,重构七年一体化的课程体系,讲究课程衔接、能力递进,加强综合素养和技能实践的培养。“中职+本科‘3+4’”模式的教学工作,由参与培养的院校采用一套课程标准,分段实施。课程标准要根据不同的专业,以本科院校为主,由中职校及教科研机构、相关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共同组建课程开发小组,整体设计学生在校七年间的课程体系,详细规划设计各阶段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各方共同参与课程标准的制定,有利于合作院校发挥各自优势,进行合理的教学分工,最大程度地提升教学效果。根据课程标准要求,中职学校主要从事职业基础教育,包括文化基础、专业理论基础和专业实践基础教学;本科院校则在此基础上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包括文化基础、专业理论和专业能力。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数控技术应用专业与常州工学院的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合作试点的“中职+本科‘3+4’”项目,通过部分专业课程的衔接和整合,达到一体化设计的目标。例如,将中职阶段的机械基础课与本科阶段的机械设计课衔接起来,将中职阶段的机械制图课与本科阶段的机械制图课整合起来,制定新的中职阶段机械制图课程标准,并在中职阶段实施教学。
3.合理保障“中职+本科‘3+4’”模式的教学质量,实现教学质量的衔接。(1)组织保障。成立以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市“中职+本科‘3+4’”模式试点教学工作指导小组,由市级教科研机构统一协调,成立各试点院校课程校际教研协作组,并将行业企业引入校内实训基地,与行业接轨。(2)制度保障。第一,建立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根据目标管理的总方针,围绕目标管理的总目标,由各系部和职能部门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和研究目标体系,层层分解目标体系,将每项目标具体落实到教研室、科室、班级以及每一个责任人。第二,建立目标管理协调合作制。学校通过工作例会,协调学校各系部以及职能部门之间的团结合作,建立目标管理协调合作机制。第三,建立目标管理考评奖惩制。以学校评价部门为依托,组织相关资深教师,成立以校长为领导的目标管理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组。坚持形成性评估与总结性评估相结合,以总结性评估为主的原则;坚持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以定量评估为主的原则;坚持相对评估与绝对评估相结合,以绝对评估为主的原则。合理制定教学质量评价与考核机制以及转段考核标准,主要包括教师和学生两个方面。对于教师来说,一是优先选配高质量的教师,即为试点班级配备工作经验丰富、有高度责任感的班主任,师德高尚、文化素养好的文化课教师,技术过硬、敬业精神高的专业课老师。二是定期组织教师外出学习和培训。在平时务实教研的基础上,定期选派教师到对口高校访学,利用假期组织各类业务培训。三是建立健全任课教师的考核与奖惩制度,开展校内督导。学生的平时考核由中职学校组织进行,阶段性考核则由高校按课程标准要求命题,或采取高校参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统一命题、制卷、组织考试并集体阅卷的方式。学生完成中职学习后,通过必要的考核机制,选拔进入本科阶段学习。(3)人员保障。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建立教师联合培养、双向流动和共享机制,支持引导中职校和高校、企业共建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整体提升教师的素质。
4.深度交流“中职+本科‘3+4’”模式的改革方案,实现优势资源的衔接。(1)院校领导交流,融通育人理念。本科院校领导与中职学校领导积极开展高层对话,畅谈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内涵、专业建设的思路、人才培养的方法、课程实施的策略等,并就合作育人的理念达成共识。(2)院校教师交流,优化课程教学。合作学校组建各课程校际教研协作组,包括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信息技术应用和职业技能培养协作组等,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各课程的教学标准和进程安排;组织研制各课程的考核评价标准、评价方式,提出教材选用建议;制订校际教研计划,跟踪教学过程和调研教学成效等。同时,合作学校按课程教学要求,充分发挥合作学校教学资源及教师所长,互相听课,互派上课,提升教学质量。(3)促进院校的师生交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中职学校邀请各高校领导及学生与试点班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与合作高校详商合作项目;邀请合作高校专家为试点班学生作专业讲座;安排试点班学生到合作高校举行成人仪式,深入体验大学生活。此外,还可以定期对“中职+本科‘3+4’”试点教学班的学生举办知识讲座,让学生进一步了解“3+4”改革试点项目的相关政策、转段考核方案、职业生涯规划,激发学生对专业学习的热情。
5.广泛宣传“中职+本科‘3+4’”模式特色优势,实现学校与社会的衔接。由市“中职+本科‘3+4’”试点工作小组根据有关政策,协商制定招生章程,及时与市招生办公室商定入学办法,公布招生政策,通过各成员学校的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初步成效与思考
1.有效地实现课程衔接、校企对接,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入改革。中职与本科学校的专业教师和行业企业员工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的目标与任务,共同探讨企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以及中职、本科两个阶段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保证相互之间的衔接,并据此重组课程体系。中职课程“重基础,强应用”,让学生初步建立职业概念;高职课程“重实践,强创新”,鼓励学生在真实或模拟的工作场景中发挥主观能动性,既避免了课程内容的重复,又拓宽和加深了课程内容。
2.有效地改革招生制度,凸显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试点项目通过2012年和2013年的宣传和招生,得到家长和学生的认可,班级平均分达到了常州市区四星级高中的分数线,吸引了优质生源。特别是地区招生计划和财政拨款,都向试点专业倾斜,增强了试点专业的社会影响力。
3.有效地体现职业教育的办学理念,扩大学生“人人成才”的选择机会。初中毕业生通过选择“中职+本科‘3+4’”试点,既减少了应试教育的弊端,又满足了学历提升的要求,使学生可以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中充分发挥自身的特长,提高综合素质。
4.有效地打破体制壁垒,使“中职+本科”项目走得更远。常州的“中职+本科‘3+4’”试点项目,最后的显性目标是培养学生既具有本科学历,又是技师。校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华林路890号 联系电话:400-689-0931,18089429846 QQ:2725865082/由于学历和职业资格分属不同部门管辖,高等学校不具备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的权限,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融通存在体制障碍,因此,政府要制定更完善的体制机制,由中职和本科阶段对应的学校出台细化制度,以保证从中职到本科的顺利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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