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校长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协助校长平衡、协调、检查、督促学校各科室工作。
一、根据学校行政工作的安排,及时组织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草拟贯彻意见,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方针、政策、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及学校的决定、决议。做好上传下达、下传上达工作。
二、起草学校各类规章制度;拟定学校年度安排,年终工作总结;起草学校文件;提出学校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学校文件的收发,并对收发文件进行登记、保管,将收到的文件根据要求提出拟办意见,经学校领导批示,交由有关部门或人员处理或传阅。
四、档案资料的管理。对有价值的文件、合同、信函、图表等文书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建档,由专人负责。
五、对各部门起草的重要文件、合同等核稿把关。
六、联系上下,协调左右,沟通内外关系;督促、检查学校安排的工作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学校各种会议的安排,会议记录等,并对会议决定重大问题的落实进行检查;对学校领导批办的事项进行催查。
七、人力资源管理。根据学校工作实际需要,负责相应人员的招聘、评定、录用、培训或解聘等手续的办理;根据各部门人员的工作效绩情况,结合学校有关规定,汇总、审核工资发放标准。
八、做好人力成本的核算工作,为学校领导的决策提供相关的信息、资料,做好领导的参谋。
九、负责学校印章和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印章的管理及使用,审定各部门印章的刻制与印信的统一管理工作。
十、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