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工作职责
(一)组织实施学校学期、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做好经常检查、定期总结工作。 向校长报批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向校委会做年度工作汇报。
(二)具体实施教学目标管理、计划管理、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和学籍管理。
(三)领导教研组工作。指导学科教学计划的制定,负责检查督促教研组及教师实施计划、开展教研活动,指导教学改革。
(四)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制定各学科教学质量标准和教学具体要求及检查、考核办法,加强体卫工作和课外活动的管理。
(五)组织领导学生思想工作和班主任工作。指导并检查班主任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定期分析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
(六)依据招生编班原则进行招生、编班、排课,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指导学籍管理员做好学生学籍档案。
(七)领导实验教学和电化教学工作。经常检查各种教学仪器、器材、图书的购置、保管、流通、使用和操作情况。
(八)领导和处理好教务处日常事务工作,并负责各类考试的考务工作。
(九)组织和调配全校师资、教室资源,与各层次教学管理机构进行协调,落实教学计划,组织编排课程表及课程表的维护。
(十)掌握全校教师的授课任务,协调办理教师临时调停课。
(十一)督促与检查教务处工作完成的进度与质量。
(十二)做好教务处工作的工作记录、数据留档和教学信息反馈。
(十三)配合学校做好学分制的管理工作。
(十四)做好教务处科内的工作考评。
(十五)负责教务处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与完善。
(十六)协调好教务处与其它科室、学校其它部门的工作。
(十七)组织教师的业务考核,核查教务处人员与教师出勤情况,审批教师调课、代课事宜。
(十八)主持科务会议,布置工作,经常进行检查和总结。关心本科室人员和教师的学习、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要求教师执行好师德规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完成校长分配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