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我刊于3月9日、3月16日就全国政协委员、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等代表建言学制改革所引发的热议,连续刊出热点对话之学制改革之后,关于学制改革的讨论热度有增无减。然而,在绝大多数人仅仅就十年还是十二年的修业年限争论不休之际,一些体现学制更为广泛内涵的改革探索案例和思考显露出来。它们打破固有的结构类型以及学段界限,让人们对学制改革有了更为丰富和深刻的认识。
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
学制贯通 课程衔接
“十二五”以来,江苏教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快教学改革步伐,凸显人才培养特色,深化教学改革,特别是在中等职业教育领域和中高职教育衔接领域,加强学制贯通、学段调整、课程衔接、产教融合,为学生开拓了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2005年,国家提出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推行“2+1”的人才培养方案,也就是中职学生在校3年的学习时间,其中2年在学校,1年顶岗实习。就当时而言,“2+1”的人才培养模式体现了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要求,有利于学生就业,有利于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忽视了实习还具有教育性的特点,造成学生的专业实习质量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效益偏低等问题。
2012年起,江苏率先在全国实施了职业教育学制制度改革。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意见的通知》,将原来的中等职业教育“2+1”改为“2.5+0.5”,即将学生在校时间增加了半年,加强校内文化基础教学、技能教学、校内实习实训,校外顶岗实习时间从原先的1年缩短为半年。全省统一制定新的职业教育各专业大类教学指导方案,各职业学校科学制定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或人才培养方案,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技能课程总学时比确定为4∶6。
3年来,实践证明新方案更加符合职业教育规律以及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成长规律。一是通过延长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科学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校内文化基础教学,包括增加人文课程、理实一体化专业课程,夯实了学生的知识基础、技能基础,提高了学生继续学习的能力,实现了培养目标由简单劳动力向技术技能人才转变,由服务学生阶段性发展向终身发展的转变。二是新学制浓缩顶岗实习的时间,特别是对顶岗实习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校企双方的责任,改变了过去实习管理放任粗放,校企合作退化为“提供用工与用工”的合作,从机制、体制和管理上强化并提升了实习的质量,提高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层次。三是“2.5+0.5”的学制改革,确保了学生校内学习的时间,充实了学习的内容,为江苏职教推进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制度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江苏从2016年起全面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测试制度,这是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职业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对培养职业学校学生积极进取、勤奋学习的职业精神,形成较高的职业素养、人文素养以及职业发展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总体而言,学制改革为整个职业教育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思路和路径。除了中职阶段的“2.5+0.5”的学制改革,以及稳步发展融中高职于一体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外,江苏职业教育还从学制改革入手,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相互贯通与衔接的职业教育学制体系,推动学制体系由现行的“h”型向“H”型转变。
2012年起,江苏组织开展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项目试点,探索实行联合招生、分段培养,通过接续专业、连续学制,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具有娴熟实践技能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近3年来,试点规模逐步扩大,模式相对稳定。到2015年,基本形成了多样化学制贯通模式: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3+3”分段培养;中职学校与应用型本科教育“3+4”分段培养;高职院校与应用型本科教育的“3+2”分段培养;高职院校与应用型本科的联合培养;江苏开放大学与中职学校分段培养。试点覆盖到每个阶段、每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构建了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学制框架。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
丰富类型 提高质量
高中阶段教育对人一生的发展,对人才资源强国建设,对整个民族的文明生活和迎接未来社会的挑战至关重要,具有奠基意义。因此,需要保证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满足孩子个性发展的差别化教育需要,保证差别化课程资源的供给,为每个孩子提供更高质量的高中教育。然而,目前高中阶段教育的结构类型还存在一些不尽合理之处,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高中阶段教育更高质量的发展,这就需要在改革中对现有学制体系进行突破探索,从而实现高中阶段教育的健康发展。
高中阶段教育的结构涉及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高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类型、普通高中多样化与特色化、职业高中与产业结构的对接等四类结构问题,这些都是我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与发展面临的重要挑战。
我国产业结构需要职业教育,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是拉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重要举措。因此,国家提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在高中阶段教育中大体相当,积极促进普职的协调发展。
然而在现实中,做到“大体相当”非常困难,一是由于受传统观念,老百姓觉得上职业学校回报没有上普通高中考大学高。即使当前两类学生毕业后的收入水平已经明显扁平化,但由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未并轨,加上职业教育宣传不够,老百姓对职业教育的热度还是高不起来。当然,一些地方政府将普通高中升大学的升学率看作是政绩而无视学生接受良好的职业教育的畸形政绩观作祟,致使在社会上形成了轻视甚至忽视职业教育的错误价值引领,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更为严重的问题是,横亘在我国高中阶段教育类型发展道路上的一个巨大障碍就是,高中阶段教育分化依据是学生学习文化水平的高低,而非学生的智慧类型。其实,有些孩子动手操作能力强,可以选择职业教育或相关工程专业方向。并且,我国高中阶段教育类型非常单调,仅有职业高中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两类。
所以,可以探索在现有两类高中阶段教育之间,发展综合高中。对于综合高中,在山东曾做过一系列探索,但后来综合高中渐渐有名无实,不再学职业教育,最后还是以冲击升学的文化知识教育为主。现在,希望能在高考改革的推动下,再度发展综合高中,采用“2+1模式”,即经制度化设计,依据老百姓愿意上普通高中的惯性思维,普通高中招生时入学口子可以开得大一点,但在两年文化课基本完成后,能够在高三时有一部分孩子可以选择职业教育,学习职业技术,与高等职业院校进行对接。这样可以丰富高中类型。
也可以借鉴我国台湾地区和德国“五专”做法,即从高中阶段后两年,一直读完高等职业教育三年所形成的五年一贯制专科体系。这跟目前我国大陆地区高中阶段中等职业教育在职业学校读、后面两年高职在高职院校读的三二连读制不同之处在于,“五专”是贯通培养,其课程方案是贯通的。这种类型其实是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的混合体,同样可以将高中阶段教育类型结构进一步多样化。而且,这种类型对于一些保有传统观念的家长来说,接受度比其子女初中毕业后直接上职业学校接受教育要高,而且它能够给孩子提供更宽松的发展环境,避开残酷的高等教育升学环节。
在进行这样的学制设置之后,将更利于普通高中的多样化和特色化,从而解决其同质化办学的问题。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袁桂林:
统一标准 灵活分段
根据我国的情况,基础教育阶段基本质量标准可以统一,各地方可以多样化、因地制宜地灵活制定学段时间。对于基础教育各个学段来说,小学毕业学历在社会上已没有被认定的价值了,初中学历的社会认定价值也已基本丧失。既然这样,基础教育内部各学段时间长短的统一要求有什么意义呢?各地区、各校区,应该依据节约原则和就近原则,灵活安排。
至于基础教育总的学习期限,时间长短不应该轻易改动。这是我国与世界各国没有显著差异的地方,我们为什么要盲目改动呢?教育部曾经委托我们研究十二年一贯制的课程与教材,我觉得这很有必要。学生在十二年期间在哪个学校读的六年级,或者在哪个学校读的九年级有什么关系呢?反正都是统一的年级标准。只要年级课程差别不大,剩下来的,就只看不同学段及学校之间如何调节因为学生规模大小造成的拥挤和宽松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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