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7月1日起,在该市工作且符合一定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和农民工,可以申领住房租赁补贴。补贴实行按月补助、按季发放,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根据南京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的实施意见》,符合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自主选择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鼓励其选择租赁补贴保障形式。
据悉,大学生申领住房租赁补贴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在南京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具有南京户籍且住房困难,或者非南京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
申领租赁补贴的农民工须在南京稳定就业,且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或者符合南京市积分落户基本条件;收入符合南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无住房。农民工住房租赁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20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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